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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很少用大气去形容一个人的长相,他是第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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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是孟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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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盼默默咽下那句差点脱口而出的“般配”,终于明白孟坤为什么选中他做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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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夫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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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控人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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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那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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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锁骨偏右的位置,是稍显深的棕色,像是朱砂痣,又比朱砂痣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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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皮肤白,这颗痣便格外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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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出来时,祈盼兴致勃勃的说着,下次化妆的时候她也要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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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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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她出来,祈盼兴冲冲的叫她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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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姐你看,他锁骨上的这颗痣,是不是很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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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不是第一次注意到这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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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更早的时候,刚到北岩那会儿,她就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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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穿着一件白衬衫,毫无怨言的陪她打扫了整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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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闷热,空调冷风吹不散劳动时的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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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顺着脸颊滑落,接着是脖颈,锁骨,而后没入内搭的白色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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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递给他一张纸巾,偏头时,一眼便看到了那颗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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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对张今彦的记忆已经模糊不清,但她总觉得,这样的痣好像是不应该被遗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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