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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韩妈做好了饭菜,来招呼冷太太和清秋吃饭,看到舅老爷也在这,不免又多加了一副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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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秋一大早就起来了,打开衣柜,里面的衣服不多,都很朴素,大多数都是半新不旧的,颜色也多为白色,浅青色,天青色,清白色,淡粉色。清秋挑了一件立领青白色上衣,袖子是民国最常见的七分袖,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胳膊,又挑了一件青色长裙穿上,鞋子只有两双黑色的,一双是半新的,另一双已经有些破了,想来也知道那双半新的只有正式场合才能穿,便只得穿上那双旧的,清秋无奈的叹了口气,难怪金燕西这么容易就把冷清秋追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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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赚钱了,自己现在只有十四岁,就是暑假出去做工,最多也只能赚到二十块钱,只够买双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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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桌边思来想去,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想到自己在网络上看的穿越小说,人家穿越过去不是公主就是小姐,自己真倒霉,穿到一个社会底层人家,恐怕这房子也是租的,实在想不出来,便到院子里逛了一圈,院子很小,典型的北京四合院,正房三间,左右厢房各两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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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房堂屋是用来会客的,左右两间正房冷太太和自己一人一间,韩妈和韩叔住在厢房,厨房和饭厅也在厢房,还好舅舅不与自己住在一起,要不然还真住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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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房间里,随手拿了一本书,正好是一本小说,清秋翻看了两下,一点意思也没有,比现代差远了,想到这里,眼睛一亮,自己可以写小说啊,想当年自己读高中的时候文笔还是很不错的,差点就考了中文系呢。据说民国时期报纸的副刊是登连载小说的,鲁迅不就是靠写文章为生吗,想到这里,便仔细的思考了一下,现在还没有什么好的武侠小说,就是这两年要红的《火烧红莲寺》在自己看来都是很俗的,这么俗的都能红,可见这个时候人们对武侠小说的接受能力还是不错的,而且不需要太深的文学水平,自从五四运动之后,白话文就开始慢慢流行起来了,自己现在写这些也不算太另类。清秋没有想到自己来到民国之后竟然要靠写小说为生了,不由的苦笑起来。仔细构思了两日,清秋决定以五代十国为背景开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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