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对自己来说都十分简单,自己前世成绩就很好,又是理科生,数学对自己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唯有这国文令人头痛,自己虽然精通中文,但也仅限于现代汉语,对于这文言文自己还真是一知半解,不能说完全不懂,但是也并不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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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清秋并没有被小小的国文课难倒,要知道这冷清秋最善国文,她的成绩差不多是满分,自己到时候要是考的差了的话,肯定会引起别人的怀疑的,因此只能在暑假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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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清秋都抽出一个小时,用来复习国文课,清秋将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二年级所有的国文书都找了出来,每天认真背书,不懂的就查古汉语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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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个月下来,清秋觉得自己哪天要是回了现代,绝对可以去大学教授古汉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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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太太见清秋每日如此用功十分心疼,但是自己又不能帮助什么,搞不好还会让女儿分心,因此每日都变着花样给清秋多做些美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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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冷清秋写的一手好簪花小楷,如今的清秋完全不会用毛笔,还好清秋有支钢笔,要不苏菲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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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挺可惜的,清秋也试过用毛笔写字,但是完全写不出来那么小的字,而且自己写的就像地上爬的蚯蚓,弯弯曲曲的,实在难以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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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清秋在现代的时候就写的一首好钢笔字,非常漂亮的楷书,如今也算弥补了这个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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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已经快要坏掉的钢笔,清秋准备重新买一只好点的钢笔,和冷太太打过招呼后,便独自出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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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次在附近一家店里见到过从南方来的钢笔,当时没有带钱所以没有买,这次正好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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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着记忆往前走,果然不一会就到了,伙计看到清秋穿的不错,便很热心的拿出几只钢笔,“小姐,这只康克令的钢笔50元,您看这黑底金纹看起来多贵气啊。这只派克的钢笔是从美国进口的,物美价廉,只要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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