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佛像周围,也不可能再找到二十多年前,凶手遗留的痕迹。
也就是说,图像侦查科、痕检等部门,在这个案子里,几乎都没有用武之地。
这也是这个案子的难点之一!
唯一能提供线索的,只有那几尊佛像下的残缺干尸。
根据法医鉴定,干尸残破的躯体内,有少量蝇虫的幼虫。
同样由于被沙土和高盐的土壤掩埋,变成了类似干尸的状态。
据此,推测案发时间,应该在夏季。
且受害者被杀后,过了一段时间,才被掩埋在佛像下。
受害者体表裸露,没有衣物。
躯体表面,由于沙土、菌层,以及被埋藏这么多年腐化,已经看不出是否有伤痕。
但从骨骼来看,男性受害者死前,伤势应该不轻,估计是受到了殴打和折磨。
因为肋骨等二十多块骨骼,都发现了或轻或重的骨折。
从骨折特征来看,打击物应该是锤子一类的物体。
而从尸块分割口的特征来看,分尸使用的,应该是斧头一类的弧形厚刃工具。
残缺尸体发现了没几天。
因此,衡市警局找到的案件线索不多。
群成员很快看完,讨论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