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边。野鹿犹豫了一下,竟真的低下头,小口啃食起来,雾里的眼睛不再带着敌意,反而有些温顺。
弓箭手举着火箭走过来,看到这一幕突然笑了:“朱哥,它好像认人了。”
他指着公鹿的鹿角,“这角能做把好刀柄,比木柄结实。”
朱天林望着雾里的苜蓿地,突然觉得这狩猎不像之前那么简单。野鹿的警觉、配合的陷阱、青狼的威慑,甚至最后这头公鹿的温顺,都像是场无声的对话。他拍了拍公鹿的脖颈,灵力顺着掌心注入,缓解它蹄子的疼痛:“先把它们赶回矿洞,让文相看怎么处理
——
别用蛮力拖,牵着头走,它会听话的。”
第二节
合力擒鹿
将三头野鹿赶回矿洞时,日头已经升到林冠。文相带着民妇在洞口铺好了藤蔓,看到被书生新兵牵着的公鹿,突然对着民妇笑了:“你看,我说这孩子心细吧?连野鹿都能哄得听话。”
民妇正给怀里的孩子喂鹿奶
——
是用昨天的山鹿奶熬的,闻言往野鹿群望了一眼,突然指着公鹿的鹿角:“这角上有年轮,至少活了五年。东北坡的老猎人说,这样的公鹿通人性,不会主动伤人。”
朱天林蹲下身检查公鹿的蹄子,铁屑已经被他用灵力逼了出来,伤口处抹了山民给的草药,泛着淡淡的绿色。他突然对文相说:“留着这头公鹿吧。”
手指在鹿蹄的伤口上轻轻点了点,“它通人性,能帮咱们照看其他的鹿,以后矿洞就有稳定的肉源了。”
书生新兵立刻附和:“对!它还吃了我给的肉干!肯定不会跑的!”
这孩子从怀里掏出残旗,突然想起什么,“咱们可以用藤蔓围个鹿圈,就在矿洞东侧的空地上,那里有溪水,还有苜蓿草。”
弓箭手却有些担心:“要是它半夜跑了怎么办?咱们白忙活一场。”
他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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