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能够勉强看出照片中的蝙蝠侠在干什么,再蝙蝠侠粉丝群里,已经称得上是神迹。
这还不冲?不冲不是人,今天我就是爬也得爬过去!!!
摸着左口袋的电击枪和右口袋的真枪,以及心口蝙蝠镖玩具,主要是最后一个,我心里有了底气。
哥谭是一座不夜城,夜晚的马路送走一批人,又迎来一批人。
赶着下班的人紧张地抱着包,低头赶路,总觉得有人要害自己。赶着去上班的神色轻松,他们是熟面孔,一些常年驻扎在街头的混混一般不会对他们下手,徘徊于底层的哥谭人民,有自己的情报网。
像我这样挡住脸,独自走在街头的人也不少,究竟是硬茬还是装腔作势,这就需要精准的判断力。身高、年龄并不是判断的标准,瘦小的孩子握住一把刀也能将人一击毙命。
这也就是我将枪装在口袋的原因,我故意拢了拢外套,好叫口袋里枪械的形状更明显一点,这多半能吓退一部分胆小的袭击者。
剩下的人就不是靠枪就能吓跑的,毕竟这玩意在哥谭不少见。
最重要的是眼神,凶狠的眼神是最不好用的那一种,毕竟都活在哥谭了,谁也不是吓大的。
接下来,作为独自在哥谭摸爬滚打了四年的我,给你们讲讲要怎么做。
平静的眼神最好,要多平静有多平静,即使内心已经吓尿了,腿忍不住酸软发抖,表情和眼神也要有如死尸一般的平静。
哥谭每天都在死人,有人死,就有人为其复仇。
不知道是水质原因还是空气污染问题,哥谭人基因里就带着疯狂。只要生出了复仇的念头,就一定会贯彻到底。这时候神挡杀神,谁拦都不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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