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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怕我误会,又立刻补充了一句:“平时没人住。”
呵,有间公寓,平时没忍住,短短一句话,对我造成两次伤害,这就是你们有钱人平时的生活方式吗?买个房子,不住,诶,就放着。差点忘了,这家伙姓韦恩啊!
这一刻,我仇富的心情无比高涨,脑子里哪顾得上什么暧昧不暧昧的,今天我高低去看看他们这种巨富的奢靡生活。
“好啊!不过我有个地方想先去一下,我要把特梅斯带去‘医生’那里。”
“特梅斯(termes)?”
我将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个卷毛的小狗玩具。
毛绒玩具年代久远,洗得干干净净,已经有些褪色,不过看得出来是被精心爱护着的。
“就是它,蝙蝠侠送给我的玩具,当时被蝙蝠侠救出以后,脑子有些混乱,记不清他的代号要怎样拼写,迷迷糊糊就记得几个音节,所以给它起了这个名字。”抚摸着特梅斯的耳朵我怀念地说。
“时间太久了,它的缝合线总是破开,我自己缝不好,只能送去店里缝补。送去了几次好像还总是断开,尾巴也缝得位置不对,不过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这只小狗玩具几乎代表了她对蝙蝠侠的喜爱,甚至可能一度被叶穹视作希望。他们之间的感情恐怕比某些人与人之间还要深,一切,都只是因为,这是蝙蝠侠送的。
每当达米安觉得叶穹好像对自己的好感度上升了一些,他就会发现,蝙蝠侠早就站在了更高的高度,居高临下地嘲笑他。
【她喜欢你?不好意思啊,她好像更喜欢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