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也流淌得更快。
“谢谢你达米安,哥谭的黄昏很美。”
落日最后的余光落在叶穹的眼中,丁点的亮光就可以将她的眼神衬得亮晶晶的。
达米安紧张地吞咽了一下,他似乎能听到喉咙间发出的声音。太仓促了,氛围很棒,环境一绝,可是他好像还没有准备好。
告白应该做什么来着?他好像没有准备鲜花,要不然算了吧,这样缺少了点仪式感。如果手上拿着花,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紧张到不知道手该往哪放了?
可今天刚把叶穹的乌龟脑袋逼出来一点,再等的话,她又会缩回去的。
那要怎么说?我喜欢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好像太俗套了,电影里、漫画里是不是都该说一些酸不拉几、似是而非的话,让他想想以前看过些什么爱情诗篇,有没有能从中借用一句的。
可这样又太没诚意了吧,告白的话还是该自己想。
激烈的头脑风暴中,达米安不忘谴责一下自己的粗心大意,这种重要场合的预案怎么能不做足准备。就该准备上百八十个方案,随机应变,那还需要像现在这样茫然。
“达米安?你怎么了,脸好红,是发烧了吗?”
达米安看着越来越近,伸向自己额头的手,喉咙愈发紧,神智几乎到凝滞的程度。
“太,太阳太刺眼了,我很喜欢罗宾。”他猛地抓住叶穹的手,一股脑说出来。
“啊?”
作者有话说:
那句英文台词大概意思是,我的公主,别低头,皇冠会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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