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桥的手指轻轻滑过戒指的每一寸,那份珍惜与喜爱溢于言表,细细的摩挲了好一会儿,才不舍的摘下来。
\n
带个银镯子已经够引人瞩目了,这金戒指实在是太打眼了,别说是在村里,就算是镇上,除了大户人家也少有佩戴金饰的。
\n
村里的妇人夫郎,更是少有佩戴首饰的。一来,日子不算是多富裕,就算有多余的银子,也舍不得买这些不当吃喝的物什。二来,整日里干不完的活儿,带着首饰也不方便。
\n
还没嫁人的姑娘小哥儿爱美,最多也就是闲了会梳个新鲜的发髻,或是带上几朵应季的的小花。
\n
所谓才不可露白,沈桥虽然没念过书,可这样简单的道理却也明白。况且还有沈平那档子事,何春兰虽然极其宝贝沈平,可她最看重的还是沈安这个儿子,若是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难保不会为了沈安过来找他。那母子两真犯起混来,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戒指是李大成送给他的,自然的收藏妥帖。
\n
日头西垂,沈桥给吴旺夫郎结算了工钱,吴旺夫郎手脚麻利,干活儿也实在,从不见躲懒偷闲,他和李大成商量过,最后一天除了工钱,多给些肉食,也好让他们好好过个年。
\n
想着明儿就是大年三十了,吴家日子又艰难,特意多给了一吊肉和一只鸡。肉不算多,差不多二斤左右,但也足够一家人包顿饺子的,鸡也是收拾好的,拿回去直接炖就行,也不怕收拾的动静太大,引来别的闲话。
\n
见了沈桥手里的东西,吴旺夫郎说什么都不肯要,这一个来月他在这里做活儿,吃的比家里过年都要好,人都精神了不少。李大成两口子又都是好人,待人宽厚,给的工钱比去镇上做工还要高,做活儿却只需要半日工夫,哪里还能额外要东西。\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