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凌云清了清嗓子:“你就是袁铭,我弟弟的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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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乖巧点头,站起来行了一个晚辈礼:“袁铭见过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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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凌云点点头,沉声道:“当初你只是十方镇一个村里的穷酸书生,只是偶然见了月哥儿一面就对他展开追求,一年之中无间断的信件交流,月月都是如此。月哥儿说你对他好,可我却觉得你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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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月有些着急:“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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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抽了抽嘴角,要不是季凌云提起,他都快忘了这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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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是学堂组织的游学活动,地点就在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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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凌云说得一点没错,彼时他只是一个穷酸书生,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和季清月初见时,对方就像一只浑身插满金色羽毛的孔雀,热烈、美好、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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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鸿一瞥却让袁铭辗转难眠,住在最便宜的客栈房间里,袁铭忍不住想,要是能娶到他,自己是不是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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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一晚,他做了一个决定,彻底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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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中热烈大方的季清月和眼前端坐着的人逐渐重合,袁铭发现自己更喜欢后者。不知道是他变了还是季清月变了,亦或者他们二人都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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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说道:“我承认,我确实对清清有企图,我对他一见钟情,想方设想引起他的注意,就是为了将他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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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月的眼睛亮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喜欢我了?在郊外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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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铭一怔,随后摇了摇头:“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是在前一天,东大街上,我坐在茶楼里,往外看的时候正好看见你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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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清月茫然道:“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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