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言之,我潜意识被愿意带节奏,是因为我觉得他长得顺眼,这点其实无罪之有,甚至情有可原。
但绝非仅限于此。一定还有一些什么例如神秘力量之类的东西,使我感到亲切而又懒于抗拒。
痞子般的气质,影帝般的气场,大佬般的气势,兄弟般的气概,以及这该死的青春气息,所谓气味相投,难道就是这么一回事?
罢了,不作多想。
我们沿着两边都盛放着繁花的花池那条大路,直走了约莫三百米,接着穿过篮球场,再踏上那条名为通天坡的陡道,往右行去越过两栋宿舍楼,回到了我们楼下。
和宿管阿姨打了个招呼,我和帅阳就一起上楼了。
刚进门把迷彩服放好,他就走到我的面前,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烟,敲出其中一根,眼神里带着些许的冷酷,对我说:“怎样,抽不抽烟?”
我当场愣了足足有七八秒。这才伸出两根手指把那根烟夹了出来。
我说:“谢谢。”
他没再说些什么,看了一眼我,然后又从烟盒里敲出一根,把它叼在了嘴里,随即转身火也不点地走进洗手间照镜子整理发型去了。
而我,终瘫坐在了九月里我自己的床沿边上,想起了春风和煦的四月中那个令我掉线了七八秒的悲伤的故事:
「彼时,我仍未抽烟。也从来没想过我会抽烟。
「我有一个她喜欢我喜欢得不得了我也喜欢她喜欢得难解难分的女朋友,她的名字叫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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