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条打狼,她发现这群男人的战斗能力特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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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她小的时候,乌城经常闹狼,野狼跑到城里,政府会组织老百姓去打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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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郑清秋都是躲在家里,从窗户缝往外看,看到大人们手拿扁担、木棍去打狼,一头狼要好几个大人围击,哪怕那样,还是打得很吃力,总是有人被狼咬,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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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她看到的这群男人,却能在人数比狼数少的情况下,和野狼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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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有与生俱来的兽性,眼里都是浓浓的杀气,这群男人身手敏捷,像是作战过无数次似的,身上带着一股狠劲,木棍荆条在他们手里,被使出了远远高于它们能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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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浓浓杀意冲撞撕咬的狼,总是被木棍荆条精准地打中头部,以此被击退,这群男人真是毫不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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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拿着郑清秋的铲子的那个男人,郑清秋就眼睁睁看着他拿着一把铲子,击杀了整整六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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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血喷洒在他的身上,像是赢的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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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衣服被扯坏了,那手臂上的根根青筋也透着一股巨大的力量感,上面沾染了鲜血,更然人觉得他有从任何战斗厮杀出来的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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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手矫健,他每一下攻击都极为精准,他爆发出来的惊人力量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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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清秋小时候跟着哥哥去看过电影,而这个男人,比电影里的英雄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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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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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手里有一把铲子,这战斗力,也比其他人要强太多了,郑清秋觉得在这么多男人里,她选择把铲子给他,是最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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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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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伐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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