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铮不知道这俩定义有什么区别,但知道暴力催债肯定违法,“催债的骚扰你,就报警啊!”
“没用。”
“警察管不了,换个手机号也成啊,总好过强挺着。”
“催债的天天在家门口堵着,换手机号也没用。”
“还敢堵门?你这人就是太闷了,要是我……”
卓杭打断,解释破产重组的定义,“企业资不抵债时,法律允许债权人提出重组方案。重整草案将债权人分为4组,分别是: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小额债权和施工债权。破产重整方案通过的条件是,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占债权总额的2/3以上。”
顾铮听不懂专业术语,皱眉道:“你能不能说人话?”
卓杭说:“重整草案的清偿方式为:50万以下的全清,50万以上的最高上限还款50万。”
企业破产时税务债权不优先考虑;商业地产施工债权是大额,欠款的客户数少;剩下的两组都是不满50万的小额,欠款的客户数多。
卓杭利用小额人数多,通过2/3的重整草案,将大额人数少的施工欠款按照上限50万清算。
损,真损!
怪不得催债的来堵门。
卓杭自制gv,没传播不构成犯罪;挪用公款,时间较短、未从事非法活动不构成犯罪;破产重组,损失了部分人的利益,但不构成犯罪。
虽然都没犯罪,但咋就感觉这么危险呢?
这疯批一直在法律边缘游走,时不时伸出腿来试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胆敢钻法律的空子,这种人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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