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位不被看好的二少爷在刚满二十岁那年,就敢拿出全部身价去沽空当时被华尔街誉为年度黑马的科技公司?他用三个月的时间,单枪匹马地赢下人生中第一场战争,让华尔街从此记住了eric z这个名字,又或许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冷静,强大和征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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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eric z从不在公众场合露面,没人会把这个名字和坐在盛徽纽约投行部二楼角落工位的年轻实习生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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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新来的实习生刚大学毕业,相貌俊美,说话客气,举止绅士,明明是个打工仔,腔调派头却胜过大老板,西装工整贵气,下班第一个走人,拒绝开ot和拒绝美式一样干脆,戴看不出价格的百达翡丽,一到周末就是各种party、宴会和户外活动,让崩溃的上司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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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二十岁,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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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还是如今二十八岁,庄少洲都习惯性掩藏他很征伐和强势的一面。他想,他即将要做的事会不会对陈薇奇很残酷,她只是一个小他五岁的女仔,骄傲又脆弱,需要耐心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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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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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眸色很暗,温柔地把陈薇奇散下来的头发别在耳后,她都热出汗了,黏着发丝,看上去并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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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舒服?”他开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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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奇不止是头发不舒服,是全身都不舒服。她此时僵硬地坐在钢琴上,找不到能给她支撑的点,除非她把双腿盘在男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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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舒服,你会把我放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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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因为我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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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抵得更近,让她的腿根直接和他的西装裤相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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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薇奇抿住唇,整条腿部线条都紧绷,蓝色的软缎拖鞋已经掉下去一只,还剩一只在脚尖摇摇欲坠,“你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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