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走得近,朋友圈里经常晒二人出去打卡的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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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一圈,他找到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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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笙。”王一松叫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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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王一松在家里的日子不好过。到了争遗产最关键的节骨眼上,王父公司名下的工程陆陆续续爆雷,起初还以为是小水花,翻不起大浪,赔点儿款就过去了,后来越来越不对劲,交付日期过了十多年的项目都被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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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松托了几层关系才给周衍递上话信,没想到对方居然应下邀约。那天在会所他本应该打听清楚,但周衍一上来只说一句话:“我敬王少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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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衍喝一杯,他要喝十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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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急剧升高,远超过肝脏的代谢能力,于是多余的酒精被运送到心脏和大脑。王一松玩得最野的时候,都没喝过这么多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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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神志不清起来,以为还在伦敦,搂着旁边的软玉,手开始不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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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里最后一幕,包厢门口站了女孩,然后周衍猛地起身要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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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松残留的意识里想起他今天的目的,拉住周衍的衣服,说:“你知道余笙在伦敦包养过一个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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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随便找个我们这在伦敦留学的人问,大家都知道,她当时养了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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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衍的眼神淬了冰,慢条斯理地褪下被碰过的夹克,留下一句让王一松万劫不复的话:“你说得对,但她养的那条狗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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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周衍追出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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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松的酒意吓醒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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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始呕吐,不停地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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