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在猎狼犬眼前比划,确定霍森暂时失去行动能力后,牧弋才揣着紧张的心,溜了个弯,绕到一棵松木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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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又一次逃跑,霍森仍没起身,猎狼犬不止头晕,目也炫,它看不见牧弋的身影,但鼻子没坏,霍森已经锁定了牧弋的气味。狼崽子就四只小短腿,待它缓过来,小崽子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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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觉到白狼逃跑意愿,霍森并不生气,它在意另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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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狼崽子和它一快摔下山崖,没瘸个腿,竟然连颗牙都没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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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崽,果然是还没耗完新手福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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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山崖离男人的屋子不远,山崖底下,霍森也来过好几次,但摔下来,却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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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记错的话,这一片是一只雪豹的地盘,想到那雪豹邻居,霍森皱紧眉头,猎狼犬闭起眼睛仔细嗅闻,确认那位神在在的邻居没在附近巡视后,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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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个小拖油瓶,不太好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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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森认为自己已经一把老骨头,退役的猎犬不应该再沉浸于打打杀杀,好好待在两脚兽的木屋里面,烤着火睡觉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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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弋也确实没能跑多远,一狼一狗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没引起崖壁上雪豹的注意,也会引来其他猎手,逃离霍森几十米以后,运气很好的牧弋一转身,和一只猞猁对上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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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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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气这东西,果然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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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猞猁身形不大,大抵是刚成年,一对耳朵上顶着两根标志性的黑须,略显滑稽,布满棕色花斑的脑袋上瞪着一对黑色瞳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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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群作为冰原之上的顶级掠食者,并不惧怕猞猁,猞猁的肉对于狼而言,也不如野鹿和野牛鲜美,所以狼群不会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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