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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霍森也奇怪,若说这狼群和牧弋的狼群有什么过节,也不该现在才来找狼崽子算账。它俯身清理着身上的泥垢,只用青草并不能把泥完全蹭掉,总有些留在毛发间,硌得狗很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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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低头看看还趴在地上不想起来的牧弋,白狼因为被霍森护在怀中,脖子上还算干净,但纯白的毛发,随便一点脏污都比其他狼要明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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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明白就先把身上洗干净再说,霍森觉得自己还算爱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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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其实已经离目的地不远,再朝南走几里,就有条小溪,有水的地方往往会有很多生物活动,运气好,也能碰见来饮水的鹿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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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森熟练咬住狼崽后颈,叼起牧弋就朝溪涧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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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想把我捉去当配偶!做童养媳!”跑到一半,一直死机的牧弋突然出声骂道,听得霍森行进的脚步都迟缓了许多,解释的话语也带着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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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公的,那狼王也是公的,应该不会……”似是想起一些事情,霍森陷入了难得地沉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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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对灰狼霍森也很熟悉,尤其耳朵上有缺口那只,和自己的后腿恩怨颇深,霍森曾不小心着了这个狼群的道,后来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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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天天这么对我嚷嚷,霍哥每次听见都很不开心,所以变成狼王的配偶或者童养媳,肯定都不是什么好事!”对两脚兽的称呼,牧弋同霍森学了个十成十,它被霍森叼在嘴里,长满肌肉的四肢不住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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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小白狼控诉的反应越来越激烈,霍森不得不把狼崽子扔下来,让它自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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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弋在狼群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它后来一直跟在霍森身边,霍森没有配偶,男人也寡寡一人,没接触过别狼的牧弋不清楚这俩个词真正的意思,而直觉告诉小狼,肯定不是什么好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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