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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成还真如随风所想,凶手是个盗墓贼?
看见瘸老六私底下这么有钱,倒是打破许锦之从前的认知——他一直觉得,盗墓这个行当,若是穿得光鲜亮丽,不但行动不便,还会惹人怀疑。但事实告诉他,盗墓就是为了赚钱,赚钱就是为了享受。能吃好穿好一天,何必要让自己受苦呢?或许,密道里发现的衣服,就是哪个盗墓贼的。
不过,还存在另一种可能——这些东西,也可能是凶手从鬼市买来的。
带着这两个猜想,许锦之去刑房,见了已被拷打得奄奄一息的瘸老六。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许锦之对这种人没多少同情心,“我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诶,我说,我全说,我全说。”瘸老六忙不迭点头。
“我瞧你盗墓是个老手,应当对这个行当很了解。据你所知,这个行当里,有没有得了不治之症的?”许锦之问。
“没有。”瘸老六斩钉截铁地回道。
许锦之看他的样子,不像是撒谎,但还是多问了一句:“你都不多想一下?这么肯定?”
“许少卿,咱们这一行私底下一年也会聚上一回,北面儿的土耗子、南面儿的掘地虫、中原的坐地虎,我都认识。谁得了不治之症,我肯定知道。”瘸老六解释道。
许锦之想了想,又问道:“你们每次销赃,都能销得出去?”
长安的鬼市大多交易生活急需用品,古董属于贵重物品,买家应该很少才是。
“鬼市也能以物易物的,有的人实在喜欢,又没钱,就会拿祖上传下来的羊脂玉来换。总归,我们不会亏。”瘸老六回道。
“原来如此。”许锦之眉头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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