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第21章 重金求参
如今吸饱肉汁的笋子,味道更是好,让林庄成一口能吃一碗饭!
平日里林家最爱吃的肉,无人争抢,都在碗里挑着竹笋吃。
那笋汤更是林歆欢的最爱,清清淡淡的甜味,越喝越上头。
幸好,林庄成只是煮了一铁盆,要是再多煮一些,林歆欢的肚子都要爆炸了。
一家人捂着肚子,躺在椅子上,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林庄成:“我好久没吃过那么爽了。”
美食带给人的快乐,能忘掉一切烦恼。
吴秀丽:“欢欢,你朋友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些。”
她看家里人那么爱吃,即使多花钱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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