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又变得百无聊赖。二十岁时,他在一次学生会大会上记住了方思弄的名字,不是特意去记,他只是记性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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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这家伙就开始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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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阻止,可能是因为懒得太郑重其事,直到那家伙明确地跟他表白,他知道再也没有了含糊其辞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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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拒绝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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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不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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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如果不喜欢,他不会放任对方在他身后追了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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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说是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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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是,当时他全心全意只有一件事要做,他连自己也不喜欢,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没有能力去喜欢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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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之后,方思弄便不再出现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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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认,这是他没想到的,而他心里也没有那种“松了口气”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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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感觉真正出现的时候,是在舞台上注意到那道目光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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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双漆黑的眼睛,在舞台下面的黑暗里,看起来居然像星子一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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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在很多场合,他都会下意识往最黑暗的角落看去,几乎每次都会是“不出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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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道目光中,他总是下意识地会把背再挺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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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过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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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想不到,怎么会那么轻易地就过了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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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之准备了一生的那件事一直没有找到机会做,父母似乎也对他完全失望,最终放任,而他的电影拍了一部又一部,看起来真的像在好好生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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