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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就是一句,哥。
信的内容是回忆,回忆她跟陆山南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什么陆山南教她骑自行车,会扶住车后座,她掌握不了平衡摔倒时,他会第一时间接住她;
什么两个人一起偷偷办了港澳通行证跑去港城吃喝玩乐,又溜去澳门假装成年人在赌场拍老虎机,最后赢了五百港币,还吃到了免费但很好吃的冰淇淋,她至今念念不忘……
字里行间,都是她对那个已经离开的人浓得化不开的眷恋和怀念。
她甚至还说希望时间可以倒流,回到他还在的时候,他们跟爸爸妈妈继续生活在一起。
徐斯礼的手指开始发凉,他又拆开一封,依旧是写给陆山南的,再拆开一封,依旧是,全都是。
每一封信里都记录着陆山南对她说的话、为她做的事,哪怕最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写得清清楚楚。
都说文字是有感情的,他第一次感受到那么清晰浓重的感情。
徐斯礼还以为时知渺是个很“淡”的人——因为她总是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动作,像只蜗牛一样,懒懒的,又畏首畏尾的。
原来不是,只是她把她所有热烈都给了那个叫陆山南的男人。
更遑论他还亲耳听到她对陈纾禾用那样的语气说,她想嫁给陆山南。
而面对他的质问,她也从未否认过。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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