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都察院的风骨,似乎在这一刻,被五十两白银和三个油汪汪的御赐猪头,涂抹上了一层前所未有的、接地气的、且充满力量的光泽。
.......
另一边,靠近承天门的一条僻静小巷里。
张飙正坐在一个简陋的面摊前,捧着一个比脸还大的粗瓷碗,吸溜得震天响。
碗里是热气腾腾的阳春面,上面铺着厚厚一层油光锃亮的猪头肉。
肥瘦相间,颤巍巍的,香气四溢。
沈浪就坐在他对面,面前同样是一大海碗堆满猪头肉的阳春面。
他吃得比张飙还猛,腮帮子鼓鼓囊囊,眼睛都幸福得眯成了一条缝,一边吃一边含糊不清地感叹:“香!真他娘的香!飙哥,您真是我亲哥!不仅帮我把玉佩赎回来了,还......还让皇上买了三个猪头,三个御赐猪头啊!”
说着,他眼眶不由得红了:“我娘喝了肉汤,精神头都好多了,孩子也不哭闹了......飙哥!大恩不言谢,以后水里火里,您一句话!”
“沈兄客气了!”
张飙咽下一大口裹满油汁的面条,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大手一挥,义薄云天:“咱们都是给老.....给皇上打工的穷兄弟。有福同享,有肉同吃!”
话音落下,他又夹起一大块猪头肉,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脸上洋溢着一种巨大的满足感。
然后,他舔了舔油光发亮的嘴唇,回味着奉天殿那碗御赐清汤面的寡淡,再看看眼前这碗堆成小山的猪头肉,冷不防地感慨道:“沈兄啊,你说当御史,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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