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天下所有的字了,便得意忘形地去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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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我会写这世上最难写的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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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放下账册,隔着衣袖轻握住她搭上来的手臂,郎君白衣黑发,风姿玉洁,眉眼里全是耐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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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不如这样!”她眼珠一转,一合掌,“我来写,夫君你看我写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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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写对了,我要云珮阁的那条缕金凤尾桃花裙。要红色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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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我写错了,”她眼珠一转,声音清脆,“夫君便买邺城最时兴的衣裙予我,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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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最时兴的衣裙,便是云珮阁的缕金桃花凤尾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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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都是她占便宜,偏她不以为耻,飞快取了朱砂笔,塞进他掌心,笑得眼睛都弯起来:\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