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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把这个吃下去,我的胃病怕是当场就要发作。
我抿唇皱眉:“我可不吃给你们那个尸神主的贡品,谁知道放了多久了。我要吃……吃点喝点新鲜的、热的东西。我为你研磨颜料花了三天……让你给我做顿早餐,不过分吧?”
斗篷男悄无声息地爬了出去,不知是不是我提的要求在他们看来过于惊世骇俗,他爬得飞快,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我盯着吞赦那林,见他低下头,似乎隔着蒙眼布俯视着我,眉心微蹙,我心中不由惴惴,不知提这种要求会不会惹恼了他。要是惹恼了他,他一怒之下赶我走,我该怎么办?
要不将就一下算了……
目光落到面前得“朵玛”上,尝试拈起了尖端一小搓黏糊糊的杂粮面,咬了一口,那苦涩冰凉的口感惹得我胃里一阵抽搐:“唔——”
我捂住嘴,忽然听见又一声鹰鸣,抬起头去,原来是吞赦那林又吹响了那把骨笛。我紧皱的眉头一松,扬起一边眉,望向半敞的门外,几乎是立刻,扑簌簌的振翅声从外面逼近,
一只红色头翎的兀鹫叼着什么飞了进来,“砰”地一声闷响,一团物事滚落到桌子前方,将我吓了一大跳。
那是只野兔,已经断了脖子,还轻微抽搐着。
吞赦那林弯身将野兔拎起,走到门口,背对着我。伴随着清晰的一下皮肉撕裂声,“哗啦”,血淋淋的一团内脏落到他的双脚间,他竟在徒手给这只兔子剥皮开膛。我瞠目结舌,嗅见浓重的血腥气顺着寒风扑面而来,连忙捂住了口鼻。
似乎察觉了我的反应,吞赦那林微微侧脸,嘴角似乎浮起一丝嘲谑的弧度——好像再说:你不是要我给你做早餐吗?
我突然意识到,我一眼看中的新缪斯,是一只如兀鹫,如狼,如雪山一般,神秘、凶猛而高傲的……无法被驯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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