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步的能力不需要被区区一场考试定义,但以他的能力拿下区区一场考试也应该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所以虽然上课时他还是假装出一副百无聊赖的模样,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时间都在看着窗外走神,仿佛数叶脉都比看讲台上眉飞色舞上蹿下跳试图吸引学生注意力的老师讲课要有意思。
不过他的耳朵还是在工作的。国中时期的每一个知识点实际上都还存在于他的潜意识当中,想重新捡起来并不困难。最困扰他的问题居然是练字,他划拉了两章草稿纸,只为琢磨如何让汉字在歪歪扭扭的情况下还能易于辨认。
这比学习本身要难得多。
除了脑力劳动还有体力劳动,虽然他做得最多的事只有待在篮球场外向训练中的队员喊话,但说话也是很耗费体力的事嘛!
以至于他走出校门漫无目的地拐出两个弯之后,看见琴酒的保时捷356a就停在自己眼前时,心脏也已经不会再狂跳了。
天知道他早上是一上车就连吃了两块薄荷糖才总算帮自己冷静下来的,而且完全没让琴酒发现不对劲,他肯定是个装蒜的天才。
“我闻到大福的味道了!”牧出弥洸一把拉开后排车门,直接就坐了进去。
后排的座位上果然摆了一只纸袋,里面摆着包装精致的两只大福,白色的轮廓捏成了兔子形状,巧克力色的那一只则是个熊头。
“你的鼻子堪比刻尔了。”伏特加哼了一声。
组织里有位成员饲养了一只特别机敏的狗狗,起名叫刻耳柏洛斯。牧出弥洸待在组织的时间不多,只见过它一次。外形和哈罗走的完全不是一个风格,大概是棉花糖和士力架的区别。
不过可能还是要拜乱步招小动物喜欢这一点所赐,即使是看起来凶巴巴好像能一口咬掉一个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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