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那这位小哥……岂不是,岂不是便是长庆楼当家的?
乖乖,这位小哥瞧着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竟经营那般大的酒楼了?
…
铭德医院。
“医生,怎么样,我儿子的手……要,要紧吗?”
方庆遥坐在凳子上,却是伸长着脖子。
医生在用镊子将扎在手心肉里的瓷片一一挑出,看得他是一阵心惊肉跳,“医生。我,我儿子他是个掌勺的,他还喜欢画画。不能掌勺了这没什么,可他真心喜欢画画,他的手可不能有事啊。”
阿笙手上伤口得处理,没法比划,他朝爹爹摇了摇头,意思是,让爹爹先暂时别说话,保持安静,莫令医生分神。
先前在店里,阿笙的出口的那一声“快”叫方庆遥欣喜若狂,还以为阿笙会说话了。
直至阿笙用手势同他比划,他才知晓,那时情急之下,阿笙压根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当时说话了。
不过当时好多人在场,他也一一问过大家,确实听见阿笙说了一个“快”字。
他问了阿笙,阿笙方才告诉他,约翰医生告诉他,得勤练习,哪怕是“嗯”、“啊”这样的单字,也得多练,要少依赖手势,这样后头兴许才能说一整句,乃至恢复正常说话。
对于方庆遥而言,这已经是极好的一个消息了!
见眼下阿笙又只是同他摇头,没有“出声”,虽说有些失落,可也不到失望的程度。
只要阿笙有希望开口说话就好,能不能恢复跟正常人一样都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