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驰安顿住,其实他现在完全有能力去他曾经生活过的城市定居,也可以随便去一个大城市,几十万的钱在哪里都能让他生活得很滋润,但除了第一二天,他从来没有想过要离开这里。也许是因为那栋别墅成了他真正的家,也许是因为小卖部的躺椅格外舒服,也许是因为榕树下面的风不似夏日燥热,更也许……
是因为这里有宁桥。
“当然,我的户籍都落在这里了。”
宁桥闻言,不知道为什么,觉得此刻的风吹得他舒服极了。
“对了,关于工作的事情,我昨天上镇上,听见有人说县城的电脑学校在招老师。”宁桥想起昨天在镇上买肉的时候,听卖肉的大哥说的,“你应该会用电脑吧?”
向驰安点头,他自然是会用电脑的,在电脑刚刚普及的时候,他父母就给他安排上了,还专门找人教过他,上学之后学习的就更多,电脑的基本操作他是得心应手,更深层次的程序问题他也略懂一二。
“那我们去看看?”
向驰安嗯了一声,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苦丁茶的苦味让他皱起了眉头,他也不知道宁桥为什么爱喝这么苦的茶,但宁桥总说苦丁茶能清火,他渐渐也喝出了些意思,苦味之后的回甜,有点像他此刻的人生,苦很长,甜一点,但感觉好像也不是特别坏。
去县城那天,宁桥还是拜托二叔帮他看店,他比向驰安这个当事人要紧张很多,又从自己的货柜里找到八百年都没卖出去的摩丝,想要给向驰安喷摩丝。
向驰安按住他的手:“我不要这些奇怪的东西在我头上。”
“你得把头发梳成分头,这样看起来才可靠。”宁桥拿了把梳子跃跃欲试。
“那看起来才不可靠,看起来像汉奸。”向驰安坚决不让宁桥碰他的头发,“这样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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