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简单,因为申报的家庭,名下不能有超过五亩以上的土地,这个是要严格核查的,而且还要结合过去能追溯到的土地交易信息。
如果你能够在这种条件下,完成了冒领,并且耕种了三年五载,按时缴纳土地租金,那就算把这几亩地给伱了,又能如何?
因为在这种苛刻条件下能完成冒领的,实际上也是微型土地所有者或者干脆就是佃农,对于这种人,让他们通过自己劳作后多拥有一些土地,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反而能抑制土地兼并。
至于剩下的无法追溯到土地所有者,也没有人认领的土地,那就作为皇庄,租给佃农进行耕种,皇室按时收取租金。
之所以是划归到了皇室名下,而不是朝廷名下,这里有两个原因。
第一,现在是明初,是“朕即国家”的时代,皇室在法理上拥有对所有土地的拥有权。
第二,从目前来看,往后三四十年内,土地交给皇室,都比交给文官朝廷效率高得多。
因为明初的这些皇帝,基本没有沉溺于个人享受、挥霍无度的庸碌君主,对于给自己的国家花钱,是非常肯花的,这也是为什么明初内帑和太仓库都是户部在管理,所以租金收归内帑,户部什么时候有需要用,只要皇帝点头,都是可以直接使用的,甚至不算是“借”,只能算是皇帝自己出资给国家使用,这些钱不需要跟文官们扯皮,非常方便。
基于这两个原因,包括工场、工坊在内的工业资产,都是划归到皇室名下的。
皇室、宗室、勋贵、武臣,构成了大明第一次工业革命的主要支持力量。
这些利益集团从工业革命的商品倾销中获得了大量的利益,同时,对外扩张也满足了这些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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