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标志。他很能吃苦,也很努力,虽然身上的衣服总是有补丁,但是周围的人都说他“人穷志不穷”。
魏勇的家里穷,也不可能去上学堂。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所以魏勇自十岁起就出去干活了。
他做过很多行当,但都挣得少。直至他十八岁,还在酒楼里头当闲汉。
陈桂芝家里家境还算不错,养了个刁蛮任性的性格,也不怎么爱听父母的话。
她很喜欢吃,胃口很好。用她的话来说,即便是肚里不饿,嘴里也要嚼些东西,不然浑身都不自在。
可她是个不爱出门的,自然不愿意自个儿出去,便只能叫些闲汉,将酒楼里她所有爱吃的吃食,统统都送到家里头来。
她有个习惯,便是爱上一样吃食,便能吃整整一月,直至吃腻为止。
而各大酒楼食肆里的闲汉,不过那么固定的几个。
魏勇正好便在陈桂芝爱吃的那家酒楼里干活。
这一来二去,自然是认识了魏勇。
陈桂芝是在父母的娇养下长大的,魏勇总会将酒楼里发生的故事说与她听,也会带她去瓦子里玩,更将她带回了家。
她对于这常年在外头自己做活的魏勇,忽然生出几分好感。
眼瞧着面前之人老实肯干,模样长得也标志。
自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越瞧越欢喜。
后来二人真是瞧对了眼,竟珠胎暗结。
陈桂芝的父母原先是不同意的,虽说他们家只是商户,但好在炙猪肉味道好,家里的生意也不错,在衣食住行上从未短缺过陈桂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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