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点都很针对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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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哥儿和林重大概处于两看两相厌,但在周周面前,勉强维持虚伪的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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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成婚之后,林重有了名正言顺的身份,就端起“正宫”的气派来了,一听见书哥儿夹枪带棒,他就大度地笑笑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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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说到底,林重是入赘到长宁侯府的,在处境上相当于出嫁女出嫁哥儿,所以要是雷周周有纳妾抬平夫的心思,林重是没有资格置喙的,而雷家人当然也是偏帮雷周周,让他想娶就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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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林重心底会有一丝不安,偶尔的偶尔,他甚至卑鄙地希望雷周周不要那么完美,不要那么好,让他有点“用武之地”,然后牢牢霸占周周身边最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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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要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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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最重家人,血浓于水,他是怎么也比不过血脉至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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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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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周周有个孩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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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重心想,目光不自觉地全然落在了雷周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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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周周正摸的那只母猫肚子鼓鼓的,显然是怀了小猫了,在侯府吃得好睡得好,从头到尾胖了一圈,想来春天就能生下一窝很健康活泼的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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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喜欢可爱的东西,可爱的小奶猫想必很得他的欢心,要是可爱的小孩子,肯定会更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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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得不差,他和周周的孩子应该会很好看,应该不输小玉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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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父凭子贵的林重暗戳戳地想,不过很快他就意识到自己这念头阴暗,连忙打消了念头,但还是略感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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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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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周周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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