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像闪电一样劈中她的脑壳,脱口叫道,“是血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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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小说是西幻背景,怎能没有吸血鬼这种顶级反派呢,除了吸人血和畏惧阳光两个缺点,他们才是不死不灭的完美种族,引诱米兰达背叛人类易如反掌,就连教廷高层也顶不住永生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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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冷静些,小心宝宝。”泰伦按住冷珀肩膀,生怕她激动过度伤了宝贝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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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好奇道,“血族是什么?我们连龙族都见过了,什么东西能把姐你吓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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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珀抿口奶茶稳下心神,思绪电转间就找到了借口,“我在帕依高原曾听几个冒险者说到过这种东西,他们平时是人类的模样,只会在黑夜里出没,靠吸食人血为生,可以变身成长着翅膀的地鼠形状,只有巴掌大小。冒险者里有个人曾在血族手上逃生,据他说血族变成的人类十分美丽,冒险团首领被美貌诱惑,同意三个血族加入他们的营地,发现他们是血族时已经晚了,十几个冒险者都被吸成了人干,他是因为长得胖血比别人多,加之血族吃饱了,才侥幸逃过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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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啊。”安琪儿捂着嘴,“姐你怎么不早说,我都不敢晚上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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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珀好笑道,“瞧你那点胆儿,带着传送卷轴有什么好怕的,发现不对传回来就是了,晚上不出门你舍得夜市上的美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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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儿才不觉得自己胆子小呢,她强调道,“我这叫谨慎好不好,美食是很好,但也得有命吃才行啊,姐你不是说要在城里推行外卖服务吗,让那些官员动作快一点,以后想吃什么在家里点餐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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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伦皱眉思索道,“可以变换形态的种族也不是没有,但形状和大小一同变化的我还是头一次听说,那些冒险者还说过什么没有?只在黑夜里出没的物种,是因为惧怕阳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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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珀摇头,“他只说血族的恢复能力极其强悍,脑袋被刺穿了吸几口血就能恢复,我那时只当是恐怖故事,听他越说越离谱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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