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新不旧,满是岁月斑驳痕迹,护心镜上一道三寸长划痕,却被磨得锃亮,反射着清晨微光;右臂肌肉发达得像钢铁,袖口卷起处,一道狰狞刀疤从肘弯延伸到手腕,像条蜿蜒蜈蚣,诉说着浴血奋战的过往。
“那位百户,叫啥名字?”
林宇问身旁的神机营指挥使,眼神还紧紧盯着那位百户,像被他身上独特气质吸引住了。
“回禀世子,此人名叫赵猛。”
指挥使微微躬身,刻意压低声音,透着几分敬意,“去年蓟州大战,局势那叫一个危如累卵。他只带二十个弟兄,奉命死守兵家必争的烽火台,一旦失守,后果不堪设想。八旗军攻势如潮水,悍不畏死,连着三次凶猛冲锋,喊杀声震得人耳朵疼。赵猛他们依托烽火台,就靠手中鸟铳顽强抵抗。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山河都像被鲜血染红了。在孤立无援、近乎绝境的情况下,他们咬牙坚守了整整一日一夜,硬是靠顽强意志扛住敌人一波又一波进攻。后来,竟被人莫名其妙参了一本,说他‘擅自改动火铳形制’。世子您瞧他手中那鸟铳,枪托比军中制式宽了足足半寸多。据他说,这么设计‘托腮更稳当’,临阵射击能更精准瞄准,大幅提升射击准头。”
林宇眼睛
“唰”
地亮了,像夜空中突然亮起的星辰,“走,咱去会会这位赵百户。”
他脚步轻快又坚定,朝赵猛走去,心里满是期待。
赵猛正专心擦着火铳,听到渐渐靠近的脚步声,缓缓抬起头,浓密眉毛微微一挑。他在神机营这么多年,见过不少京城贵胄子弟,那些王府世子,从小锦衣玉食,被捧在手心里,举手投足都是养尊处优的范儿,眼神里常常透着傲慢和对旁人的不屑。可眼前这位,身着素净便服,却散发着截然不同的气质。眼眸中燃烧着炽热的热情,像烧红的铁水,感觉能把周围空气都点燃,让氛围瞬间升温。赵猛见状,嘴角扯出一抹不羁的笑,随手把擦好的火铳往地上重重一杵,声若洪钟,带着边塞儿郎的粗粝豪爽,大声说:“哟,这不是宁王世子嘛!今儿咋有空来咱神机营,是日子太闲来看热闹,还是打算挑几个称心奴才使唤使唤?”“看本事。”
林宇弯腰捡起赵猛脚边的弹丸,在掌心颠了颠,感受重量和质感,“听说赵百户改过火铳,连装药方法都改了?”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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