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
苏晚重新拿起炭笔,蘸了蘸墨,在字条背面写下一行字,递还给他:“告诉林御史,受理我案子的都察院文书,让他派人送来即可。人,就不必见了。”
巳时三刻,城南临河的一间茶寮二楼雅间内,林御史独自端坐,窗外是喧嚣的市井,叫卖声、孩童嬉闹声、船夫号子声混杂成一片,他却恍若未闻。
他的手指一下下地敲着桌面,节奏缓慢而沉重,面前的茶水已经凉透,杯沿凝着一圈淡淡的水渍。
最终,还是没能等到人来。
一名随从匆匆上楼,将一份盖着都察院朱红大印的批文,以及一封回信,恭敬地呈上。
林御史展开批文,上面“准予重审苏氏通奸案”几个大字清晰有力,这是他耗费了极大人情和政治代价才换来的。
他本想借此机会,与那位苏家弃女当面对质,看看她究竟是何方神圣,能拿出那般详尽的盐弊证据。
可当他展开那封回信时,不由得苦笑出声。
信上的字迹娟秀却锋利,宛如淬了冰的刀刃:“若林大人真心要为民女主持公道,烦请在开堂前,备齐三样东西送至首辅府。其一,当日行刑所用之鞭;其二,证人张婆子在官府登记的牙牌;其三,李家公子李铭,行刑那日所穿的云纹锦靴。”
林御史捏着信纸,指尖微微发白,长长地叹了口气,摇头道:“好一个苏晚……好一个滴水不漏的女子。”
她根本不是在请求他主持公道,她是在命令他!
命令他这个堂堂都察院左都御史,去为她搜集翻案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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