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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脚下的依云镇便是如此。那只灵犬叫雪团,毛茸茸白花花,是晓羡鱼亲手喂养的,与她也一个调性,成日趴在镇口晒太阳。
“唯有吞食‘苦厄花’能消去这种气味,但那东西可不太好找,算得上稀世之物,从前也就坠夜城黑市能偶尔淘到,没几个人亲眼见过。”
晓羡鱼笑了一下,“你运气不大好,我恰好见过。”
见到他第一面,她便闻出了那缕香。
苦厄花是一种只生长在极端环境下的奇花,吞食可以消解魂魄腐气,但反之身体会散发另一种香味,有几分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
不过因着那香味并不刺鼻,与普通香粉区别微渺,仅有一丝不明显的特性,加上实在罕见,灵犬也认不得。
只要不倒霉碰上一个“识货”的,几乎可说是天衣无缝的掩盖方法。
“赵锦宁”沉默半晌,竟微微笑了起来。
“你瞧着年岁不大,见识倒不浅。”他慢吞吞地说道,“既察觉了,为何还敢跟我过来?”
看来是无从辩驳,懒得再装了。
他的语气照旧,也没突然间凶神恶煞起来,可就这么一瞬间,便叫人觉得他的面具彻底裂开来,通身气质与方才判若两人。
“因为好奇。”晓羡鱼懒洋洋地将闻铃伞搭到肩上,“那井里有什么?”
她的回答草率得出乎意料。
“好奇心太重,是会给自己招祸事的。”“赵锦宁”大概还没见过这么上赶着找死的,“既已入套,为何又此时挑破?不觉得有些晚了么。”
晓羡鱼想了想:“大概是因为我能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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