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扯得松散的长发柔媚地落到他锁骨深陷的阴影。
“大概再有十分钟,我们俩的照片会传遍每一个二代社交群。所以——”
她蜻蜓点水地,柔软温柔的唇印着他的泪痣,一息笑音:“带我走,这是公主的命令。”
作者有话说:
bgm是带我走。
第82章 喜欢
◎宋昭宁,不许舍不得。◎
宋昭宁不是灰姑娘,却被穷小子带回了家徒四壁的出租房。
公主当然不可能坐在冰冷坚硬的自行车后座,更何况护城早有交规,自行车不能带人。
闻也还好车,双手接着她丢过来的车钥匙。
她又换了新的座驾,淡粉色的宾利,小三百万的价格,做过全车改色。
大拖尾根本是反人类的设计。
闻也半跪在地,愚公移山地,一点点把她她那价值比这辆跑车还要昂贵好几倍的婚纱塞进后座,中间蹭掉了不知何几的水钻,宋昭宁唇角稍抬,慢声慢气地:“没关系,回头我就烧了。”
他扶住她细瘦的脚踝,之前那双高跟真的不大合脚,后跟蹭出了一点淋漓血痕。
表皮软烂,他不敢碰,眉梢蹙得很紧。
“所以你今天跟我说救命,是让我把你从婚礼上带出来吗?”
“你想什么?如果是我结婚,至少会在哪个私人小岛或旅游博主加了一百八十层滤镜的盘点全球top好去处的荒野之地,而不是在一间古怪停电的小房间,身边还有一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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