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八点。
沈月舒家门被敲响。
“你涉嫌故意杀人,请跟我们走一趟。”
刘明今早七点报警。
指控她在他回家路上持刀行凶,刮掉他腿部皮肉,砸断他小腿。
警察问沈月舒是否属实。
“不属实。”沈月舒否认:“刮掉腿部皮肉是无心。我没有砸他的腿。”
办案要证据。
最直接的证据是口供。
沈月舒坐在冰冷的审讯室里。
听他们复述走访餐馆得来的同事口供。
同事说她平日里傲慢、孤僻、不合群。
大家都很厌恶她。
刘明不一样。
热情、尽责、乐于助人。
“你同事说刘明对你不是霸陵,是上司对下属的正常指导。你经理说你的确找他反应过这件事,但经他多日观察,霸陵只是你臆想,根本不存在。”
审讯者说沈月舒证词前后矛盾。
找经理反应了,就代表她认为是霸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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