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风太大,杰森把夹克外套拉链拉到了上面。为了保证手不被冻僵,已经用洞口旁边的芦苇叶子编出好几艘小船了,正堆在他们的脚边,塔米斯只演示了一遍他就明白了诀窍。
两个人对视一眼……或者说塔米斯和杰森的红色头套对视了一眼。
塔米斯默默把目光挪开了,她真的不明白大家为什么这样喜欢鲜艳的衣服。
所有草叶的小船落入江水之中,颤巍巍地随着江水的方向一路盘旋流淌,混混们的惨嚎也未能挽留它们的离去,但等一切哀嚎尘埃落定,先前被惊走的两只灰雀又飞回来,落在那挂着红果的梢头之上。
“我去,红头罩,这可是稻草人的生意!”
其他人横七竖八的倒了一地,唯一还清醒的小头领坐在地上连连用屁股梭行着后退,还在破口大骂,“你要是识相点就放了我们,再把你打手的手留下——嗷!”
塔米斯一脚踹在他背上,保证他前胸死死贴在地上之后,好奇地问,“打手是指我么?”
稻草人这名字有点耳熟,是不是在哪里听见过来着。她想了两秒,恍然大悟,啊,游乐园那个乱放毒气的家伙。
杰森迎着小头目走过来,上下打量她,带着兜帽的黑色夜行衣外加蒙脸,一看就是刺客,“确实是一看就很杂兵的装扮,你真的不打算换一身衣服?像我这样一看……”
“一看也很像杂兵。”塔米斯说。棕色夹克怎么看也看不出什么地位等级吧。
回旋镖怎么就扎回到自己身上了,杰森按住头罩,有点无奈。
他蹲下身看着小头领,拽起他的头发,“好吧,你说的杂兵可是我的合伙人胡狼,放尊重点好么。要不是你多这一句嘴,我不至于又被她哽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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