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激情从熔岩硬化成火山岩,手里的法阵嘎吱接触不良似的熄灭下去, 斯特兰奇轻咳一声,“身体恢复了?你这造型蛮别致。怎么没见酒神因子?”
“嗯。目的地是至圣所,没有带它出来。”
塔米斯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菌丝,几句话和不知道在心虚什么的导师解释清楚情况。
塔米斯的猜想正确,魔网就是沼泽怪物所称呼的菌网,长得像是她在暗河看到的光芒,但又没有至圣所地下那么粘稠厚重,反倒是非常的…活泼,轻盈如纱的丝网一直往她身上黏。
从哥谭一路穿梭到纽约,塔米斯现在有自信构筑两地之间的传送门了。
在她说话时候,沼泽怪物还在以暹罗猫般的耐心梳理她头发里的菌丝一样的魔力流,比菲佣都要尽职尽责。
“简直是能让学界地震的大发现!”斯特兰奇拊掌惊叹。看上去很想发个science或者柳叶刀,然后遗憾表示但可惜职业变了,期刊和评职称不挂钩,发了也没意义,最后只能发表silent。
他对论文的执着和狂热无愧于dr头衔,在单面廊里走来走去自言自语。沼泽怪物终于把魔力流(在它看来这是菌网残渣)梳理好了,坐在塔米斯肩膀上休息;而塔米斯坐在栏杆上默默看着斯特兰奇,不明白导师在兴奋什么。达米安拿了很多博士头衔也没变成这样。
这就是为什么他能变成多元宇宙观测者吗?对于知识的执着一骑绝尘。
等等…这就意味着他会知道…
她本来想说没事我就先走了,但话一说出口就变成其他话语,“你喜欢过人吗?”
“我既不是福瑞控又不是人外癖,喜欢的当然是人。”斯特兰奇眉头一皱,认为她的问题相当奇怪。下一秒他就被这个话题刷新了警惕心,“等等?谁和你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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