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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扬起下巴:“我儿有信到!既有书信,便算不得音信全无,你纵去县衙,也断离不成。”
果然,真有信!
陆昭若微微一笑……
她前世蒙在鼓里,一直不知道沈容之联系过他的双亲,重生后,回到嫁入沈家第三年,猜到沈容之肯定也跟二老联系过,不然,怎么会把他跟外室生的孩子送回来?
只是这信,肯定得等他们自己说出来。
确实,张氏说得没错,既然有信,就不满足求离。
所以,陆昭若才没有直接去县衙递上求离状,因为离不了!
即便,她知道那女婴是他与外室的孩子,也知道他在海外娶妻生子,更知道他薄情寡义……
她完全可以去衙门告沈容之停妻再娶、弃妻不顾……
更可以当着这对老厌物的面,撕开他们的真面目……
但是。
按照大属律法,官府只辖本土,海外之人鞭长莫及,所以县衙只会立案,断不会扬帆缉捕。
即便有婴孩在,滴血认亲更得先逮到沈容之本人。
而张氏跟沈老肯定会通风报信,沈容之在海外一定会做足准备,甚至一辈子不回来……
说白了,人不回来,就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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