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追忆。
“你忘了?四年前开春,青黄不接的时候,大舅惦记着你娘生老四刚坐完月子,拎着两只油布袋翻山越岭过来看看。”
“咱家那时候锅里快能照见人影,全指着生产队那清汤寡水的棒子面粥吊着气。”
“大舅他怀里硬是揣着两只刚套的野兔子,偷偷塞给我一个卤好的兔子腿。”
“他拍着我肩膀说:阳子,你小子就是跟我们家小婉最般配!吃了兔腿长力气,好生护着点俺老王家的人!”
“嘿嘿!大舅那双眼,是真毒!看人一看一个准儿!最难忘的,是那一口兔腿的滋味啊!小婉,我能记一辈子!”
“那时候肚皮饿得贴脊梁骨,一口炖得烂糊的咸肉,赛过龙肝凤髓。”
林阳这话一点不掺假。
大舅这份雪里送炭的情谊,重活一回的人,更记得牢靠,沉甸甸压在心底。
人在饿到极致的时候,别说肉香,就是喇嗓子眼的二合面窝头,闻着也跟仙桃似的。
那份天寒地冻里递过来的温热与恩情,在重生的林阳心里,烙印比前世更深沉。
李小婉眼圈微微泛红,她当然记得清楚。
那时候大舅就存了撮合二人的念头,而林阳的心还没被孙晓蓉蒙了窍,两人自小一处长大,彼此知根知底。
大舅觉得,林阳这后生勤快,心肠也实诚,自家妹妹妹夫守着四个丫头片子,将来两腿一蹬,有林阳这么个女婿顶半个儿,也算有了倚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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