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声,“昂,我想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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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前确实听过几次音乐会现场,但比起交响乐,他其实更喜欢看摇滚乐队的live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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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热烈、张扬、怼天怼地的感觉,让人血脉喷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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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这才能称之为青春,称之为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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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乐,老气横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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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看到窗边那把大提琴的那一刻,靳逍脑海中浮现出纪繁清坐在窗沿下,垂着眸拉奏它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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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神圣,又带着些许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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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得像是一尊雕塑。比任何乐团的演奏,都要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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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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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繁清握着那把大提琴,如他所想的那般,在窗边的白色藤椅上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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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温度适宜,纪繁清只穿了一件薄薄的白色交领家居服,宽松闲适得仿佛与大提琴毫不相干。\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