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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该叫我什么?”他牵她下了,低低道,“走走看,合不合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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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桌子走了几圈,很合适,运动鞋里的内衬也很舒软,比穿高跟鞋舒服很多,脚趾也不那么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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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温书走他身边去,牵着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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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在呢。”他嗓音略沉,夹着疏淡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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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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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书凭借着零星的记忆和向路人打听带他回了自己曾经居住的那一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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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列的平房,还有两三层的小洋房,曾载种玉米地的农田现在都变成了商业住房区开发场地,修了游乐场,观光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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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坐摇摇车,玩竹蜻蜓,吹五彩泡泡,脸上都带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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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很温馨,可温书知道一切都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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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路过有灰尘的水泥路,那几栋修建规划中的楼房,院子里的鸡冠花,夹着尾巴咬人的狗,看上去近却很远的铁垠山,还有沈籍出工时常骑的那辆凤凰牌自行车,阮玉菱女士总丢的电视遥控器,小卖部老奶奶卖的五毛钱一包的辣条,楼下小哥哥在屋里扯着嗓子吼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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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童年,她的曾经,她最亲爱的人,都永远留在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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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里,山没变,路变得宽敞,建筑变多,汽车随处可见,麻将馆里聚一堆人,过年的灯笼彩灯也挂得到处都是,公路上没有灰尘,也再听不见那公鸭嗓一样的难听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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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改变了,故乡掩埋在钢筋水泥的废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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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吹泡泡的小孩跑过来不慎撞到温书,温书把他扶正,对他笑笑,“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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