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我突然明白为什么理穗没有认出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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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造型真的很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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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属链十字架,骷髅头戒指,闪亮亮的皮衣外套和黑t,外加和破洞牛仔裤,还有化妆师看起来下了狠功夫的妆容——可以,这个烟熏火燎的眼影,这个亮晶晶闪着我眼睛的耳钉,都非常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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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理穗现在站在这里,我不会对她承认那个唱着发音不是很标准的英文的男生,是我所谓的前男友……天童当年的评价果然是对的,濑见的私服真的很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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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濑见说的那样,今晚来到这里打发时间的人确实比较多,人们三三两两结伴,周围闹哄哄的,显得我这个形单影只的人分外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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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热的音乐响起,五颜六色的灯光也到处晃了起来,晃的我眼睛晕头也晕。一些人开始欢呼,搞得我感觉自己像是误入了食人部落的倒霉人类……果然,我完全不适应这种氛围,真想逃回公寓躺倒床上玩sw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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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哄濑见,我可真是付出了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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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混乱之中,竟然还能有人跟我搭讪,话术甚至都一样,我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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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长得好可爱,是一个人来的吗?”不明男子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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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死了,此刻的我不是安静的文艺美少女,而是暴躁的可以拿水晶鞋抡人的女巫。我指着台上,不耐烦地说道:“看到那个主唱兼贝斯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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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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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巧合,也可能是濑见本来就在找我。在我朝着他那边指过去的时候,他也瞧见了我,居然还有工夫腾出一只手对我这边热情地挥了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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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观众们雀跃的声音中,他唱响了今晚的第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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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耀眼啊濑见英太,即使后来不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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