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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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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一度以为我对南半球炎热的天气爱的深沉,劝我直接加入澳大利亚国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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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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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可是中国狼,纯纯的中国狼,仿佛是什么远古神兽的后代,但我不打算继续深究下去,就算是神兽,那也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神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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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在澳洲度过十五还有一个原因——澳洲人民是见过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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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见过比拳击手还专业的袋鼠,见过比老板脸还大的蜘蛛,能坦然的接受上厕所的时候从马桶里无声无息地钻出迷路的巨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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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jio的,一但我老公暴露之后,他们一定也能接受三层楼高的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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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原因,鉴于这里动物的体型都很大而且政府一点都不想保护他们——国宝袋鼠可是被他们亲自搬上餐桌的——这种情况下,我老公能毫无顾虑的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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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嘛,总吃熟食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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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吃我,对我的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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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澳洲的时候已经是北京时间晚上九点,因为时差和半球的缘故,这里仍然阳光灿烂,灿烂的差点晃瞎我老公的钛合金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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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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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虚弱,可怜,无助,弱小,又怂又可爱的低吟是在问,快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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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奈地伸手摸了摸蜷缩在副驾驶上瑟瑟发抖的老公,“乖,马上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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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这货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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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晕车晕船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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