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的膝盖在阴天仍然会钻心的疼,然后老公抱着我,帮我取暖,听我回忆小时候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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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跟他提起一个人,当时雷雨交加,我弟自己摔坏了几十万的限量版法拉利模型,怕被我妈骂,就栽到了我头上,我那时候是个倔脾气,死不服软,又为了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不出口解释,结果就是被恶骂一顿,暴打一顿,伤痕累累的去走廊里罚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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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为什么活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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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给我一点点活下去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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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有了自杀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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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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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拿着一把铅笔刀,之前准备和我妈拼死一战,临了又怂了,我心不在焉地抚摸着掌心里那把锋利的小刀,心想,只要用锋刃在手腕上轻轻一划,就什么痛苦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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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活下去,也不用继续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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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念头涨到顶峰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高大男孩悄悄走了过来,当时我穿的也是白衬衫,可惜又脏又乱,因此那个衣冠楚楚的男孩子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下意识的防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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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到我那个样子,竟然一点都不害怕,也不厌恶,笑着说我像只小狗,然后摸出一颗粉红色的水果糖, “喏,吃颗糖,就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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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想的,只知道,那个时候竟然很迫切地想要去了解,他口中的甜是什么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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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颗水果糖的包装是彩色的,内里一颗小小的颗粒,散发着草莓诱人的甜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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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着了魔一样把糖果送入口中,等它在舌尖化开,甜津津的味道,一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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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种从未尝过的甜,让我下定决心,不能死,我也要出人头地,证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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