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也不知道他都把那在我看来非常宽裕的零花钱花去哪了,有段时间,他居然跟我说钱不太趁手,问我觉得有没有他能干的打工项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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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不知道,因为我找打工项目从不靠人介绍,也不考虑合不合适,我都是直接走进喜欢的店里问他们现在还招不招人的。如果这家不行就下一家,下一家还不行那就下下家,反正总有一家能用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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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在听完我这个「毫无技术性和人脉关系只有硬莽」的应聘小技巧之后,脸上几乎是立刻就露出了一副敬而远之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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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他别想着打工了,这不是你这种社恐患者干得来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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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说好还是不好,但他在大学期间确实没去打过工。因为他在大二的时候就直接自己当老板实现财务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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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可恶……可能这就是人生的参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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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羡慕是假的,如果那个时候爆发丧尸危机,我被人咬了变成丧尸的话,肯定第一个就去啃他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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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可惜,丧尸危机并没有爆发,我也当然不会去啃他的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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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贫穷且不讲理的熟人,我最多也就把他的头发摸乱乱。然后被他随手抓两把捋平而已,对他的存活基本造不成任何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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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大学生活是不是玫瑰色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他的大学生活肯定闪烁着金钱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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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对,我的大学生活倒真的比较像玫瑰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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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新学期出道」得比较成功吗?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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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不知道为什么,我在升上大学后突然变得受欢迎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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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宿舍是四人寝,入学后我迅速跟另外三个女孩混熟成为了朋友。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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