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是不习惯到处欠别人的人情。
金莎却是不以为意地挥挥手:“没事没事,反正马上就要下班了,我也没什么事,反正我也住在那边的,就当顺路了,况且,吴队把车钥匙都拿给我了。”她一边说一边挥了挥手里的悍马车钥匙。
她这么大大咧咧一说,林珊珊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她的行李还全在悍马车后备箱里呢。
这时,吴倩也说话了:“好了好了,珊珊不要再推脱了,莎姐不是外人,就让她帮帮我们吧,大不了今晚你做东请客就是了。”
吴倩知道林珊珊不习惯轻易欠别人人情,可是她的心里却另有盘算,自打下午的时候突发奇想想把她哥和林珊珊送做堆以后,她就特别想给自己拉一些盟友,在刑警队搞内勤的金莎,自然是最佳的盟友人选,金莎性格爽朗大气,又是已婚,当卧底再好不过。
吴倩都这么说了,林珊珊若是再拒绝就显得矫情了,她便大方地应了下来:“那好,今晚我做东,你们可也别跟我客气。”
三个姑娘其实年纪相差并不多,金莎比林珊珊和吴倩略大个五、六岁,也是个开朗健谈又自来熟的个性,一来二去,车还没到丽苑,林珊珊和她就已经聊得很熟了。
“咦,你是g城的人啊?”当金莎得知林珊珊竟然和自己老公是同乡的时候,立刻就兴奋起来:“我老公也是g城的呢,你们是同乡!”
“真的啊?”林珊珊也有些高兴了起来,g城虽然也在本省,但是离江都市也还有三百多公里的距离,此时听闻对方的老公是自己的同乡,不免有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仔细一聊,发现金莎的老公和自己竟然是高中校友,都是g市一中毕业的,只不过金莎的老公冯强比她高几级,她进校的时候,对方早已毕业。
不过,算起来已经算是不可思议的缘分,林珊珊其实平日里也是个爽朗的个性,便主动邀请道:“既然这样,晚饭的时候莎姐你可要把我那校友也叫来哦。”
金莎二话不说直接给老公拨通了电话:“老公啊,今晚不要安排加班了啊,跟我一块儿吃饭,给你介绍个高中校友。”
一瞧金莎雷厉风行的做派,林珊珊不禁咋舌,心想,做警察的都是这么干脆利索么?
不自觉地便又想起了吴煜,不知怎的,自打下午看他显露了一次身手之后,脑子里就总是回荡着他的身影,怎么都挥之不去。
也许,自己也是有一点英雄情节的吧?
再说了,吴煜已经不止一次救过自己了,在自己心里,已经是个大英雄了。林珊珊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莫名的理由。
丽苑离刑警队其实并不远,开车也就是十来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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