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了大多人的书写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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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不知道,有一天我会看着一个字,瞅了半天都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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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复杂、好奇怪,但看着又好美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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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云亦抓抓头,他也不知道如何形容。可商寻写的篆书,看久了便越看越赏心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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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豫自诩是书法爱好者,虽然不曾学习过篆书,但比起外行那还是要专业一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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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法工整稳健中又带着飘逸舒展,修长端美,圆润通畅,每个字都宛如舞者的裙裾在翩然起舞般。美!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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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时间太久远了,很多人都无法领略篆书的美丽跟曼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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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寻的这一幅字,却是让人见识到了篆书的美妙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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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大伙儿也只能单纯欣赏欣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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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根本学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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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晚学居士的篆书四条屏,你们不用全部写下来,意思意思就写前面两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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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前面两句也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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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字不但不认识,比划是怎样的也看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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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呀!我头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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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葫芦画瓢也画不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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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我们生活在现代啊,这要是穿越到古代,妥妥的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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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错怪商美人了,原来写字写的是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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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根本就不用出动语言技能,哈!文字技能也是轻易绝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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