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七月唱片伸出来的橄榄枝,夏深思考了一段时间,也点了头应下。
虽然和七月唱片接触到现在,这段过程稍微显得有一些不愉快,但是其实说白了大家也没啥矛盾,事件的起因和收尾都是七月内部有人不太老实。
这种大型企业本身内部就很复杂,出现这种事其实也可以理解,首要问题只是处理的恰不恰当罢了。
既然现在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了,他再较真下去也没什么意义,甚至说白了,在这件事上他反而是占便宜的一方,有了这几首大爆破项歌的版权在手,所能够创造的价值可远不止现阶段这点。
更何况还有周雨萌的因素在。
所以合作是可以进行下去的。
这次,居然是副总裁亲自出面!不是什么总监!
而至于合约,七月唱片也确实给出了十足的诚意,走的是授权合约,而不是买断合约。
夏深每次产出,都会视当下的情况,七月唱片给予一份版权使用费,版权,在夏深手中,而七月可以优先获得授权,然后产生的商业收益,夏深可以分三成!
可千万不要小看这三成!这其实已经是很高的数字了,因为公司内部肯定也要分账,加上你给人家写的歌,人家原唱是不是也要分账?这是一个很复杂的利益链条问题。
一般而言,对于签授权合约的制作人来说,其实只能拿到一到两成,因为其实制作人已经拿到版权使用授权费了,这本身就是一笔收益。
可以说,三成的数字一出来,就是代表了七月唱片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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