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上磨来磨去,然后他低下头亲吻她的眼睛,骂了句粗话,很是亢奋地在她耳边说:“你用我的眼睛,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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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变得有些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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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她用他的眼睛,是和他血肉相融。后来甚至乐此不疲地问她,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和她再亲密一点,据闻魔神的血脉独特,魔神的肉吃了能增加修为,他问她要不要吃他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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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她把他大卸八块,吃进肚子里,他也不会恨,他只会觉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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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朝朝嫌恶心,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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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才消停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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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现在他又想到要给她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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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朝朝这边正回想着,从昼的吻已经落在她脖颈处了。他好像很兴奋,裴朝朝有时候觉得他太容易兴奋了,燃点很低,比白磷还容易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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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他圈在她腰上的手收得紧紧的,身上的温度也高得吓人,唇舌都发烫,轻轻咬住她侧颈,他牙齿很尖锐,正好咬在她脉搏所在的地方,轻轻碾咬着那块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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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倒是没多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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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脖颈是身体上相对脆弱的地方,被这样咬着,总会有一种生命受到威胁的感觉,换做其他人,这时候就应该把从昼推开了。然而裴朝朝只是战栗了下,她按下思绪回过神来,身体的本能让她紧绷起来,呼吸变急,但她没有把从昼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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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眼睫抖了抖,笑着问从昼:“为什么一定要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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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话是这么问,但这样问就已经表明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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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太想要孩子,又或是没打算要孩子,没想过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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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朝朝自己本身就是个没有心的人,即使重明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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